公司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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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9日,合肥和淮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在新站区组织召开了合肥和淮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保利XZQTD218地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阶段性)。成立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以下简称“验收组”),验收组有合肥和淮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安徽国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安徽林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及三位专家共8人组成并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阶段性)。建设单位介绍了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报告编制单位汇报了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内容,验收组对项目现场进行踏勘,并查阅了有关资料,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程建设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淮海大道与君山路交口东北角。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99705.96m2,计划总建筑面积219353m2。
项目主要建设30栋住宅楼,其中东区:A1#、A2#、A5#、A6#为24层,高层住宅;A3#、A7#为28层,高层住宅;A8#为18层,高层住宅;B1#、B2#、B3#、B5#、B6#、B7#、B8#为11层,高层住宅;西区:A9#、A12#、A13#为24层,高层住宅;A11#、A15#为28层,高层住宅;A10#为26层,高层住宅;A16#为18层,高层住宅;B9#、B10#、B11#、B12#、B13#、B15#、B16#、B17#、B18#为11层,高层住宅;A1#、A2#、A3#、A7#、A9#、A10、A11#、A15#为首层架空。配套建设一座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文体用房等附属设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8月合肥和淮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合肥和淮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保利XZQTD218地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合肥市环境保护局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于2017年9月1日以“环建审〔2017〕169号”对该项目环评报告表予以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本次阶段性验收项目于2017年9月开工建设,2020年2月竣工(部分),与其配套环保设施一并投入运行。
(三)阶段性投资情况:
工程实际总投资:5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约为0.21%。
(四)验收范围:
本次项目验收为阶段性,验收范围为:5栋住宅楼(A1#、A2#、A3#、A5#、A6)及配电房、水泵房等附属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范围内的5栋住宅楼(A1#、A2#、A3#、A5#、A6)及配电房、水泵房等附属设施,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地下车库排风口位置发生变动,原环评中为处于绿化带,实际建设中,排风口位于楼栋底层。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运营期排放废水主要为居民生活废水。本次验收项目住宅楼(A1#、A2#、A3#、A5#、A6)配套设置了化粪池。居民生活废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陶冲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本项目入住以后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地下车库排放的汽车尾气。
本项目停车场以地下为主,地下停车场以每小时换气6次计算,停车场内设风机,每天排风6h。
(三)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源于自管配电房、生活泵房、消防泵房、天然气调压器等,本项目验收范围的A1#、A2#、A3#、A5#、A6#栋楼的附属的生活泵房、配电房、燃气调压柜、消防泵房、地下室风机已经竣工,配电房里变压器置于专用设备房内;选购低噪声设备;配电房实墙构筑,使用隔声门窗,安装通风消声窗;;生活水泵、消防水泵置于专用设备房内,设置减振基座,选用低噪声设备,且生活泵房、消防泵房设置于地下,与楼栋错开;燃气调压柜选用低噪声产品,设备安装减振器,燃气调压柜距最近住宅楼距离大于8米。地下室风机置于专用设备房内,选购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风机的进、出风口及送风管、进风管等高噪声部位消声器;通风管道与固定支架连接处设软接头。临近道路一侧楼层安装隔声窗。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产生的生活垃圾暂存垃圾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结果如下:
噪声
在2020年03月21日~2020年03月22日验收监测期间,第一天:项目区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7.3~63.9dB(A),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在48.9〜54.3dB(A);第二天:各监测点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6.2~64.7dB(A),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在48.7~53.6dB(A)。东厂界和北厂界两日监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70dB(A),夜间55dB(A)),监测过程中,东厂界和北厂界临近道路均在进行道路施工;南厂界、西厂界两日监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中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在2020年03月21日~2020年03月22日验收监测期间,第一天:项目区配电房、水泵房等附属设施各监测点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4.7〜57.6dB(A),夜间噪声监测结果为45.2~49.2dB(A);第二天: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4.5〜57.7dB(A),夜间噪声监测结果为43.8~47.6dB(A)。项目区配电房、水泵房等附属设施两日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中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在2020年03月21日~2020年03月22日验收监测期间,第一天:项目区临近道路一侧(A2#、A5#楼)各监测点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41.5〜44.5dB(A),夜间噪声监测结果为36.2~38.7dB(A);第二天: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41.6〜43.3dB(A),夜间噪声监测结果为36.5~38.2dB(A)。项目区项目区临近道路一侧(A2#、A5#楼)两日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五、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的规定,本次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稳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噪声达标排放,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性)。
六、 后续要求
定期维护小区内各项环保设施,保证其正常运行。